部门概况

部门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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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部门及学校党委、行政的指示、决议、工作安排,处理日常事务。

2.负责党委、行政相关公文处理,起草党委、行政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及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,制(修)订、汇编相关规章制度编撰学校大事记。

3.负责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校情通报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、会议记录、纪要撰写等工作。

4.负责督查、督办党政决议决策的实施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,负责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。

5.负责党政印章管理和使用,负责校内系统印章的刻制及规范管理。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管理。

6.根据党工作部署和要求,开展调查研究,为学校重大重要决策提供参谋。

7.负责党处分申诉受理工作。

8.负责书记、校长信箱的管理,做好信息公开工作。

9.负责基本建设(新校区建设)工作领导小组学生申诉委员会等非编机构的日常运行工作。负责群众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接待与处理。

10.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聘请、联络及协调工作。

11.负责组织、协调学校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,做好接待服务工作。负责公务车辆及校车运行管理工作。

12.负责学校作息时间、节假日和学校领导值班安排工作,负责学校值班室的管理工作。

13.负责学校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。

14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

稳定安全办公室职责

1.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,研究制定学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相关文件。

2.定期分析研究学校的稳定安全工作形势,并对学校稳定安全工作提出意见、建议。

3.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。对学校重大安全事件提出处理意见;对学校重大安全举措进行调查研究;对学校大型活动进行安全审批及备案。

4.负责定期协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协调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排查、治理本部门(学院)的不稳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;督促、检查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制定和落实维护稳定防范措施。

5.负责汇总、上报学校维护稳定安全工作情况,及时反馈重要信息。

6.深化“平安校园”创建工作,营造和谐稳定校园环境。

7.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  


乡村振兴办公室工作职责

1.贯彻上级关于乡村振兴方面的方针政策、法规制度,执行学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。

2.负责与上级单位、结对帮扶县区进行对接沟通精准帮扶组织工作。做好驻村第一书记、驻村工作队员的选派管理工作。

3.开展调查研究,编制学校乡村振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、计划方案,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校做好结对帮扶工作。

4.负责全校乡村振兴工作调查研究、数据统计、资料归档、材料上报、工作总结和新闻宣传等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年度乡村振兴资金的使用管理。

6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,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